31日上午,广州市三防办召集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对台风影响进行会商研判。会商认为“苏拉”于9月1日下午至夜间在广东惠来到香港一带沿海登陆(强台风级或超强台风级,45-52米/秒,14-16级)后将逐步移近我市,台风中心可能以台风级别(12级)于2日凌晨经过广州市南沙附近。


(资料图)

市气象部门将于9月1日凌晨5时将9区(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番禺、南沙、增城)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升级为台风黄色预警信号(从化、花都区维持台风蓝色预警信号),1日17时番禺、南沙区会将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升至橙色或以上。

根据台风预警级别和防御指引,为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实现“不死人、少损失”目标,市三防办发布分步实施“五停”指引。

指引如下:

一、停课指引。市教育局通知受影响范围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托管机构和中等职业学校于9月1日开始停课,2023年秋季开学时间延迟至9月4日,已返校的普通高中学生由学校严格做好校内安全管理等工作。番禺、南沙区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根据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于9月1日17时前做好停课和管理工作。

二、停工指引。行业各主管部门要通知所属的高空作业人员、在建工地施工人员及其他户外工作人员于9月1日停止作业,并安排到安全场所避险。对回港船只做好防护的同时加强管理,防止其私自出港。

三、停产指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通知番禺、南沙区域内的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作坊等于9月1日17时起停止生产。

四、停运指引。广州海事局、市港务局加强航道及港区的监控,指导船舶有序进入防台水域,督促水上施工船舶、水上加油船、危险品船舶、渡船、客轮水停止航行或作业。9月1日17时起,番禺、南沙区域,市交通运输局适时停驶沿山、沿河行驶及途经低洼、受灾路段的公交线路。根据影响范围及程度,做好道路运输企业班线调整及临时停运工作,适时停驶沿山、沿河行驶及途经低洼、受灾路段的运输班线;广州海事局、市港务局加强航道及港区的监控,指导船舶有序进入防台水域,督促水上施工船舶、水上加油船、危险品船舶、渡船、客轮水停止航行或作业;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广东监管局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管制指令决定延误、暂停或取消部分线路或班次。

五、停业指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商务局等单位,通知主管的滨海游乐场所、旅游饭店,公园、景点关停;9月1日将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的9个区的旅游场所、公园、景点于当日6时关停;番禺、南沙区域内各类市场、商场、商业步行街、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交易场所、会展等于9月1日17时全面停止营业。

后续市三防办还将根据台风预警信号变化及时调整相应措施。

附:黄色台风预警和防御指引

含义:24小时内将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10~11级并将持续。

防御指引:

1.进入台风防风状态,密切关注台风最新消息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防御台风通知。

2.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停课,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当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或者在安全情况下回家;学校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含校车上、寄宿)学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安排学生离校回家。

3.居民应当关紧门窗,妥善安置室外搁置物和悬挂物,尽量避免外出;处于危险地带和危房中的人员应当及时撤离,确保留在安全场所。

4.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止高空等户外作业。

5.滨海浴场、景区、公园、游乐场应当适时停止营业,关闭相关区域,组织人员避险。

6.海水养殖、海上作业人员应当撤离,回港避风船舶不得擅自离港,并做好防御措施。

7.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实时关注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南方日报记者 郭苏莹 黄舒旻 通讯员 穗应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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