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要求,保持缴费方式稳定,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我市于2023年8月17日至9月23日开展2023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职工医保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范围为全市所有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单位。各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

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23年度的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缴费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作为2023年度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基数。

根据《关于发布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86号)文件规定,我市2023年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094元,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019元,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此次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原则上全部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不再需要提交纸质版表格。

缴费单位通过安徽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缴费申报与变更”模块完成申报。

已办理退休人员,原则上不需要申报调基。灵活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金人员)不需要申报。(融媒体记者 陈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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